如何解读财税[2009]113号:固定资产抵扣范围进一步明确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4 17:42:29
作为房屋承租方 购进相应的电梯 并安装了中央空调 这些不动产 能不能抵扣其进项 ?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[2009]113号:.....
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,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,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,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。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:给排水、采暖、卫生、通风、照明、通讯、煤气、消防、中央空调、电梯、电气、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。
从上面这条规定来看,不管是承租方不是出租方,只要是安装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上或是附属物,都不能抵扣。

不能